原論文寫的是:"......we gave 133 practicing patent lawyers at eleven U.S.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firms access to ......" (我們給予 11 家美國智慧財產權事務所的 133 位執業專利律師......),結果莫名其妙被寫成 Google 的專利律師。
早上看到就覺得很怪,一查之下果然是錯的。先不討論 Google 哪來 100 多位專利律師;就算有,把實驗樣本全部集中在同一家公司的 bias 也太大了,感覺就不合邏輯。
另外,除了混用「律師」「專利律師」等稱呼,貼文內容還有其它大小錯誤,連結果的解讀也有問題,讓人懷疑是不是真的有讀過全文。
不過外行人確實沒有分辨的能力。AI 降低了切入其它領域的門檻,但不代表人的能力能駕馭這些知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