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 Youtube 影片訓練 AI 是否侵犯著作權?(Millette v. Google LLC)

案件背景

原告 Millette 指控 Google 未經 YouTube 影片上傳者的許可,擅自使用 YouTube 影片訓練其人工智慧產品 Gemini。本案為案號為 5:24-cv-04708,於 2024 年 8 月 2 日在加州聯邦法院提起。

Millette 認為 Google 利用 YouTube 影片的文字紀錄來訓練其 AI 程式 Gemini,使其在回覆使用者提示時模仿人類的說話模式,因此構成不當得利,並違反了加州的不公平競爭法。

訴訟歷程

Google 已提交駁回動議,理由是原告的主張受到《著作權法》優先適用(pre-emption)的影響。

原告修正訴狀,新增了根據《麻塞諸塞州不公平和欺騙性商業行為法》(Massachusetts Unfair and Deceptive Business Practices Act)的訴求,以及由一位新的原告代表著作權集體,提出著作權直接侵權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