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著作權訴訟] 使用他人程式碼訓練 AI 是否侵犯著作權?(DOE 1 v. GitHub)

案件背景

本案為軟體開發者針對 GitHub、Microsoft 及 OpenAI 提起的集體訴訟(4:22-cv-06823)。原告為一群軟體開發者,他們將自己開發的電腦程式以原始碼的形式發布在 GitHub 平台上。這些程式碼受到各種開放原始碼授權的保護,其中包括要求程式碼使用者必須標示程式碼來源以及在使用程式碼時必須保留原始授權條款。被告 GitHub 是一個線上平台,允許軟體開發者儲存和分享程式碼,而 Microsoft 於 2018 年收購了 GitHub。被告 OpenAI 所開發的 Codex 工具是 Copilot 的底層技術。Copilot 透過學習程式碼,產生建議來幫助開發人員編寫程式碼。

Copilot 使用 GitHub 上的開放原始碼軟體進行訓練,卻在建議程式碼片段時沒有遵守開放原始碼授權的條款,例如署名、著作權聲明和授權條款。更具體地說,原告指控 Copilot 移除或更改了他們程式碼中的著作權管理資訊 (CMI),例如作者姓名和授權條款等,違反了數位千禧年著作權法 (DMCA) 。

除了 DMCA 侵權爭議外,原告也主張 Copilot 違反了開放原始碼授權的合約條款。開放原始碼授權旨在促進軟體的共享和協作,允許第三方在特定條款下使用、散布和修改程式碼。

為佐證其主張,原告在訴狀中提供了具體的程式碼案例:

  • Doe 2 的程式碼受 GNU 通用公共授權 (GPL) v3.0 的保護,當 Copilot 被提示輸入 Doe 2 程式碼的前幾行時,其輸出與 Doe 2 的程式碼完全相同,僅在用詞選擇上有一些細微差異。
  • Doe 5 的程式碼案例:Doe 5 在 GitHub 上發布了兩組程式碼。第一組程式碼在 Copilot 被提示輸入程式碼開頭和函數名稱後,Copilot 建議的程式碼與 Doe 5 的原始程式碼完全相同,僅刪除了部分程式碼。第二組程式碼包含兩個測試,當 Copilot 被提示輸入第一個完整測試和第二個測試的名稱後,Copilot 建議的程式碼與 Doe 5 原始程式碼的第二個測試完全相同。

被告則辯稱,Copilot 的程式碼建議功能並未構成侵權,因為 Copilot 並非逐字複製程式碼,而是在理解程式碼的基礎上生成新的程式碼。被告也主張 GitHub 的服務條款賦予了他們廣泛的使用、顯示、執行和複製程式碼的權利,這些權利優先於開放原始碼授權的條款。根據 GitHub 的服務條款,使用者將程式碼上傳到 GitHub 時,雖然保留對程式碼的所有權,但也授予 GitHub 儲存、歸檔、分析和顯示程式碼的權利,以及在提供服務(包括改進服務)時製作必要的副本。

訴訟歷程

  • 2024 年 6 月,法院發布命令,駁回 DMCA 爭點(且不得再行起訴)以及他們關於不當得利和懲罰性賠償的訴求,而關於違反開源授權的違反合約爭點則可繼續進行。法院認為原告未能證明 Copilot 會生成與受著作權保護的程式碼完全相同的程式碼。
  • 原告上訴,而美國第九巡迴法院將進行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