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著拖拉機外衣的數據與專利巨獸:Deere

看曼報講到這家公司,覺得有點耳熟,一查原來是個老朋友。美國判斷專利「非顯而易知性」的基礎,是 1966 年的 Graham 案,而被告上法院的就是 Deere & Company。

專利權人 Graham 先生拿來告 Deere 的專利技術,是讓犁在土壤中耕作時,犁柄能吸收衝擊震動,以防止設備損壞(很多專利人,應該會對下面的圖式有印象)。

🍄 「Graham要素」至今仍是美國專利法的基石之一。雖然專利最終被判無效(只是既有技術的組合),不過能讓最高法院的判例以他為名, Graham 先生也可算是名留青史了。

🍄 曼報主要是針對 Deere & Company 產品延伸出的服務做分析,不過 Deere 的融資及訂閱制都是根基於機具之上,無法獨立存活。這也可以從 Deere 一直維持龐大的專利資產,也積極利用訴訟打擊對手來印證:

🧬 2017 年:Deere 併購道路銑刨機專家 Wirtgen 後,迅速提告 Caterpillar 專利侵權。

🧬 2018 年:Deere 一直想併購的精準播種公司 Precision Planting,被競爭對手 AGCO 搶親後,Deere 馬上出手提告 AGCO 專利侵權。

🧬 2020 年:Deere 在 Kinze 推出高速播種系統時,提告專利侵權。事實上這兩家公司從 1970 年代就開始了專利戰,最後在 2024 年握手言和,還將彼此的數據平台互通,服務更多有不同品牌設備的農民。

🧬 2022 年:控告中國天鵝棉業機械的採棉機侵犯其專利,但在中國敗下陣來。

這還只是 Deere 近年來的訴訟紀錄,過往的戰績更是輝煌。總之,Deere 知道若失去實體產品的地位,其它以其為槓桿的優勢也可能蕩然無存,甚至反噬。

隨著機器愈來愈像長了輪子的電腦, Deere 近年也面對多起與無線通訊、自動駕駛、影像辨識有關的專利訴訟,可看出戰場明顯開始由傳統機械領域轉移到數據平台。

🍄 以歷史來看,Deere 是個非常懂得利用法律的公司。維修權議題的確是會影響 Deere 未來護城河的關鍵之一。Deere 選擇與 Kinze 和解,並開放給顧客更多自由,應該就與此有關。

Deere 相關農業機械專利圖式
Deere 相關農業機械專利圖式。